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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3-3-18 9:27:13 人气:

  原标题: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仁和翔鹤工业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并将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5号)核准,本公司可向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371,502,022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161,598,1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1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3,846,4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0,957,389.86元(不含),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889,105.42元。截止2020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仁和药业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仁和翔鹤工业综合利用产业项目”。截至2022年12月8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剩余情况如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国内工业行业处于起步初期,下游应用市场增长强劲,预计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有利于公司进行创新产业布局。公司拥有一支较为完善的涵盖中药材种植技术、中药化学、制备工艺、质量标准、注册管理、市场调研、临床信息等多学科领域的中药科研团队,同时与高等院所及科研机构也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公司在现代中药提取中的技术与人才积累为工业活性物质的提取与综合利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国家卫生体制不断推进、深化与提速,医疗行业政策频频出台与调整,整个医药市场的布局亦日益变化。2021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二酚被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药监局宣布,自公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2022年年4月1日,美国第二次通过联邦医用化法案(MORE Act),联邦层面医用化持续推进,2022年6月,泰国卫生部《关于毒品管制法第五类毒品清单的公告》正式生效,泰国成为亚洲首个化的国家,目前工业的终端消费主要还是在国外市场,但工业目前在国内的应用场景十分有限,海外市场开拓具有不确定性。

  受上述医药行业政策变化和工业产业管控政策趋严的影响,二酚原料的下游市场需求将大幅降低,公司“仁和翔鹤工业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将难以实现预期收益。基于目前我国医药行业政策导向、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综合考虑工业提取物下游应用市场的变化,决定终止“仁和翔鹤工业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仁和翔鹤工业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414.0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收入转出后相关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对“仁和翔鹤工业综合利用产业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布局,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结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并将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同意调减“仁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并结项,并将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同意变更“仁和智慧医药物流园项目”,增加项目建设内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5号)核准,本公司可向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371,502,022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161,598,1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1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3,846,4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0,957,389.86元(不含),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889,105.42元。截止2020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仁和药业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调减及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建设完成期限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本项目总投资36,235.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18,855.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截至2022年12月8日,“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28.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426.40万元。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设备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6,426.40万元(利息收益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投向公司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保健和消毒抑菌产品生产线技改搬迁及扩产项目”,新项目了市场对抑菌系列产品不断增长变化需求的提高带来的市场机遇,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将该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13,645.00万元调减至4,146.14万元,调减的9,498.86万元募集资金投向“数字化保健和消毒抑菌产品生产线技改搬迁及扩产项目”和“女性生理健康用品生产线数字智能化技改搬迁及扩产项目”。鉴于调减投资额后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公司拟结项“仁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整体研发技术水平及实力均有所提升。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优势和经验积累,优化方案,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在此背景下,公司将加强整体协同预算费用能力,统筹整体研发资源安排,提升研发效率,因此基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态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公司适当调减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同时鉴于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公司拟于调减投资后结项“仁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9,498.86万元(利息收益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投向公司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保健和消毒抑菌产品生产线技改搬迁及扩产项目” 和“女性生理健康用品生产线数字智能化技改搬迁及扩产项目”,新项目了市场对抑菌系列产品不断增长变化需求以及女性对自身生理健康关注度的提高带来的市场机遇,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对“仁和智慧医药物流园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在原“仁和智慧医药物流园项目”现有建设基础上,增加项目建设内容,将物流园项目二期工程并入原募投项目“仁和智慧医药物流园项目”,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额由25,529.63万元调整至53,886.13万元,变更前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项目建设期由二年延长至三年,公司将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或者其他方式满足本项目未来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以外的投资建设资金需求。

  “仁和智慧医药物流园项目”变更系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审慎决策,结合市场需求及公司业务规划,在原“智能物流仓库”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栋高端智能物流分拣中心”的建设内容,本次变更后建成集有形的园区、无形的商务平台以及产品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仁和863科技园,健康大道与科创西北侧,根据项目运营及工艺设备需要,新建办公楼、辅助楼、智能物流仓库、分拣中心和水处理车间,建成后作为综合性电子商务物流中心,既可作为公司内部药品中转站,又能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樟树市内需要产品运转的企业提供物流平台。

  本项目总投资53,886.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3,650.13万元,建设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本项目已在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建设备案;本项目已在宜春市樟树生态局完成环评手续备案。

  江西三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持有江西三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募集资金投入将通过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块位于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西四和清江北二交叉口东侧,并已取得相应的土地权属证书。本项目主要生产活络保健类和抑菌消毒类产品,将新建办公楼、研发楼、车间等建筑,并根据环保要求配套安装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22,288.2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362.25万元。建设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江西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持有江西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募集资金投入将通过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西省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西四和清江北二交叉口东侧,已取得相应的土地权属证书。本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健康工业游大楼等建筑,将采用公司现有成熟的生产工艺,生产妇炎洁^[®]雪莲清芯净养贴、婧氏牌紧秀水润精华抑菌液等产品。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20,601.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01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90.17万元,无建设期利息。建设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使用的调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存在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行业周期、疫情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此外,如果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自身需求、行业趋势和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募集资金使用的调整,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布局。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会罗晚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杨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依托千年药都樟树深厚的医药文化底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药都里中药生态健康产业园项目”,项目投资总规模预计5亿元,项目总用地面积71099.8㎡(工业用地78.37亩,商服用地28.28亩),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接操作。项目通过建设集产品展示、产品体验、生产服务等要素为一体的高品质式园区,以此来满足人民对优质、健康、安全医药产品的需求,同时服务于医药企业,打造区域品牌医药产业。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项目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述出资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26日 (星期一)14:00 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刊登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7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网 络 投 票: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2年12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10会议室。

  (二)以上提案均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七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12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2016年4月修订)》的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栏目查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被委托人(有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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