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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下发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4-25 23:26:54 人气: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而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须纳入金融监管;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事实上,去年互金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就要求,各互联网平台在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规业务。在此之后,不少平架了金交所产品,为合规备案做准备。但有小部分机构存侥幸心理,通过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等方式绕道监管。

  此次《通知》明确指出,包括“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管产品的公开募集资金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通知》所强调的这几类产品本质上都是大额标,也就是说,此前因金交所合作转道而行的机构,可能再次面临调整压力。

  这一问题也被监管所关注。业内人士表示,此前,互联网公司与地方金交所合作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模式被监管及时发现,目前已逐步清理压降存量,但仍然有一部分互联网机构变换模式,规避监管,继续无牌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他举例谈到,“比如,有的互联网平台通过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先形成债权资产,再将关联公司的资产收益权放到互联网平台转让销售,并进行份额化拆分设计。同时,其通过针对一笔底层资产发售多只系列产品的方式扩大销售规模,并让单只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不超过200人,从而规避公开发行的人数认定标准。”他强调,实质上,这些平台已经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行为。

  那么,对互联网开展资管业务整治和近期资管新规的落地有多大关系呢?券商资管资深人士李贺表示,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九条着重提及了不持牌照的非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问题和监管措施。这份对互联网资管清整的文件可以看做是大资管新规落实的第一个细则,也可以看作是大资管新规推进、防范化解影子银行风险推进的信号。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认为,对互金平台来说,目前比较棘手的应该是对互联网资管业务存量的化解。《通知》明确,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今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目前来看,存量业务只有3个月的压缩期限,对部分平台来说,时间紧、任务重。而《通知》中“对于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机构,应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类进行处置”的表述,也是前所未有的严格,没有丝毫转圜余地。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18年3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883家,相比2月底减少7家。2018年3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1915.65亿元,环比2月上升13.35%,同比下降了23.63%。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主思正是控制增量,以及压缩不合规存量。

  目前来看,很多非持牌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吸收资金投资的多标准化资产,对其清理整治并不会对标准化的金融市场带来影响。相反,清理这类非法金融活动,还能够让资金回流至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进而进入金融市场内,对标准化资产的价格起到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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