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海洋”建设亟待完善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党的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海洋领域信息服务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字海洋”应用服务是支持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旨在满足我国海洋事业快速发展的数据、综合信息和应用服务需求。
建设“数字海洋”,就是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有效获取和利用信息,实现海洋信息化和“透明化”,不仅为深入认识海洋、开发海洋、管理海洋开辟广阔的途径,而且对未来在高技术条件下更好地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数字海洋”建设尚不完善,存在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起步晚,差距大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美、英、法、德、俄、日等国投入科研尖端力量和大量资金,极快“数字海洋”建设。例如,美国和制定的“海王星”计划、日本的ARANA计划等已初步实现应用。非洲地区沿海25国也联合建立了非洲近海资源数据和网络信息平台。
近年来,我国在构建“数字海洋”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由于海洋信息化工作相对陆地信息化起步较晚、投入较少,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专家表示,应充分借鉴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完善“数字海洋”建设,使我国“数字海洋”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布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技术手段难以满足需求
“数字海洋”不仅要建设近海海洋信息基础平台、海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数字海洋”原型系统,逐步完成“数字海洋”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构建,基本满足全国中比例尺(局部区域大比例尺)海洋空间数据的获取、交换、配准、集成、与更新要求,还要突破“数字海洋”建设的技术瓶颈,完成“数字海洋”原型系统的开发,并开展应用示范研究,开发一批可视化程度高的新型海洋信息应用产品。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数字海洋”建设,数据管理与共享手段不够完善,综合性、决策性信息产品开发不足,难以满足海洋综合管理、权益等保障需求。在数据获取更新方面,我国仍以批次性的调查项目为主,缺乏实时性、持续性的数据获取手段。在“数字海洋”关键技术研发方面,自主研发率低,框架应用服务领域有待完善、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同时,专家表示,由于世界海洋均将海洋信息应用服务视为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我国亟须在“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基础上,开展数字海洋应用服务工作,满足我国海洋事业快速发展的综合信息需求。
完善“数字海洋”建设
针对目前我国在“数字海洋”建设中的不足,专家,首先应规划、建立统一的海洋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突破管理瓶颈、打破阻碍数据连接的屏障,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使用。
其次,应在国家层面建立常态化海洋调查制度和海洋数据评价及信息更新发布制度,实现我国重点管辖海域海洋调查的常态化,我国海洋基础数据的实时性、连续性,以提升海洋数据服务的时效性与适应性。
第三,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数字海洋应用服务水平和效能。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空间信息处理、提取和发布的通用软件平台。同时,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将已有数据和新获取数据用好、用活、用到位,升级框架应用服务功能、拓展完善应用服务领域,最终建成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数字海洋”。